嘉教院办通〔2025〕22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嘉兴市属学校新教师上岗培训工作的通知.pdf
市直属各单位(学校):
根据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》《嘉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》精神和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、新教师专业发展特点,市直属学校新教师培训将于2025年暑期启动。培训采取“问题式理论学习+示范式课堂研讨+体验式实践操练”的“三阶段模式”推进新教师专业成长,第一阶段是集中理论培训,第二阶段是名师引领下的课堂教学诊断,第三阶段是师徒结对下的在岗教学实践与学习。现将2025年度市直属学校新教师上岗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2025年度市直属学校新任职教师。
二、培训安排
1.问题式理论学习:
培训时间:2025年8月20日至22日。
培训内容:教师职业道德、教育政策法规、教育心理学及班主任工作导论等课程的相关专题讲座,具体安排见开班报到时下发的课程表。
2.示范式课堂研讨: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,通过名师引领下的观摩学习、现场体验等环节,新教师分学科开展公开课展示活动,具体活动事项另行通知。
3.体验式实践操练:组织新教师在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完成在岗课堂教学实践与学习,参加学校校本研修,开展听课、说课、上公开课和教学反思等活动。
4.学员论坛反思提升:2026年上半年,组织新教师分组开展主题式读书活动及教育教学汇报活动,具体活动事项另行通知。
三、培训费用
每位学员1000元。(开班后支付宝扫码支付)
四、培训要求及考核
新教师应切实按照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研训活动,必须在一年见习期内完成180学分的上岗培训,通过课程考核,完成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任务。培训成绩作为考核成绩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(人才工作处),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的依据。培训考核分三个方面:
1.出勤:培训期间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,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成绩均评定为不合格、不予结业。培训结束前及时递交前述各项规定作业,经考核通过,准予结业,成绩认定为合格。
2.理论考核:理论考核成绩包括四门:教师职业道德、教育政策法规、教育心理学及班主任工作导论。
3.实践考核:实践考核成绩包括两门:教学设计方案、课堂教学能力。
五、培训有关事项
1.请各位新教师于8月16前自行下载安装“钉钉”软件,并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加入培训群,相关具体培训事项将通钉钉群发布通知。
2.集中理论培训报到地址:嘉兴教育学院综合楼1号报告厅;具体地址:嘉兴市双溪路1798号(高中园区北侧,国际中港城对面)。
3.联系人:嘉兴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处 赵 倩老师,联系电话:13736482998。
嘉兴教育学院办公室
2025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