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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06-30

嘉教院办通〔2025〕20号关于做好嘉兴市2025年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各县(市、区)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、各直属单位(学校):

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与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《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浙师训〔2025〕27号,浙教干训〔2025〕1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.本次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。

2.鼓励开展行动研究的同时,积极倡导实证研究,加强调查研究、实验研究、文献研究和成果应用研究等,扎实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水平。

二、申报对象

1.嘉兴市2025年度教师教育规划课题面向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教师研修机构和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等,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2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(1)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
(2)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两人以上的;

(3)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

(4)正在承担省教师教育规划各类课题且尚未结题的;

(5)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(体育)局,经开区民生事业部,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请协调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按照分配数进行报送。各地严格执行各类课题的申报数量限额,不得超额申报。每个单位限报1项。


市直属

南湖区

秀洲区

经开区

嘉善

平湖

海盐

海宁

桐乡

合计

分配数

9

18

15

10

20

20

16

30

32

170

排序编号

1-

9

10-

27

28-

42

43-

52

53-

72

73-

92

93-

108

109-

138

139-

170

注:平湖分配数包括港区分配数。    

四、申报程序

1.申报书填写。申报人参考《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研究范围和领域,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,结合工作实际,自拟题目,完整填写《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2)和《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
2.电子稿提交。申报书电子稿(附件2和附件3)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,交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,各直属单位(学校)提交到嘉兴市中小学管理培训中心。

3.意见签署、审核及信息汇总。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,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负责课题的审核汇总及遴选推荐。

4.评审。本次课题立项评审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由嘉兴市中小学管理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课题立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的70%。

5.送省。对本次评审遴选出的前30项进行省级课题申报的推荐,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与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《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浙师训〔2025〕27号,浙教干训〔2025〕1号文件精神,按程序进行申报?;袷〖读⑾畹牟辉倌扇爰涡耸?025年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的立项名单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各县(市、区)将申报材料电子稿(无需纸质稿)按如下格式打包汇总:

1.《申报书》(附件2) 需同时提交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;文件名为序号+申报人姓名,序号须与《汇总表》排列顺序一致。

2.《汇总表》(附件3)需同时提交excel版和盖章后pdf版;文件名为县(市、区)+申报总项数。

3.请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和各直属单位(学校)于2025年8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(word版、excel版和pdf版)钉钉报送至嘉兴市中小学管理培训中心(嘉兴教育学院师训处)陶李刚,电话:18705832918(钉钉同号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1.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指南

2.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

3.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

 

嘉兴教育学院办公室

2025年6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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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5-06-30

嘉教院办通〔2025〕20号关于做好嘉兴市2025年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各县(市、区)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、各直属单位(学校):

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与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《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浙师训〔2025〕27号,浙教干训〔2025〕1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.本次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。

2.鼓励开展行动研究的同时,积极倡导实证研究,加强调查研究、实验研究、文献研究和成果应用研究等,扎实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水平。

二、申报对象

1.嘉兴市2025年度教师教育规划课题面向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教师研修机构和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等,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2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(1)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
(2)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两人以上的;

(3)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

(4)正在承担省教师教育规划各类课题且尚未结题的;

(5)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(体育)局,经开区民生事业部,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请协调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按照分配数进行报送。各地严格执行各类课题的申报数量限额,不得超额申报。每个单位限报1项。


市直属

南湖区

秀洲区

经开区

嘉善

平湖

海盐

海宁

桐乡

合计

分配数

9

18

15

10

20

20

16

30

32

170

排序编号

1-

9

10-

27

28-

42

43-

52

53-

72

73-

92

93-

108

109-

138

139-

170

注:平湖分配数包括港区分配数。    

四、申报程序

1.申报书填写。申报人参考《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研究范围和领域,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,结合工作实际,自拟题目,完整填写《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2)和《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
2.电子稿提交。申报书电子稿(附件2和附件3)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,交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,各直属单位(学校)提交到嘉兴市中小学管理培训中心。

3.意见签署、审核及信息汇总。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,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负责课题的审核汇总及遴选推荐。

4.评审。本次课题立项评审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由嘉兴市中小学管理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课题立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的70%。

5.送省。对本次评审遴选出的前30项进行省级课题申报的推荐,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与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《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浙师训〔2025〕27号,浙教干训〔2025〕1号文件精神,按程序进行申报?;袷〖读⑾畹牟辉倌扇爰涡耸?025年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的立项名单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各县(市、区)将申报材料电子稿(无需纸质稿)按如下格式打包汇总:

1.《申报书》(附件2) 需同时提交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;文件名为序号+申报人姓名,序号须与《汇总表》排列顺序一致。

2.《汇总表》(附件3)需同时提交excel版和盖章后pdf版;文件名为县(市、区)+申报总项数。

3.请各县(市、区)教育研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师训部门和各直属单位(学校)于2025年8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(word版、excel版和pdf版)钉钉报送至嘉兴市中小学管理培训中心(嘉兴教育学院师训处)陶李刚,电话:18705832918(钉钉同号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1.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指南

2.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

3.2025年嘉兴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

 

嘉兴教育学院办公室

2025年6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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